(二)就医。患者到试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时,需持《审批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低收入家庭中符合救助条件的,还需持《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定点医院相关临床科室审查相关材料,复核患者身份后,接收《审批单》。
患者办理住院时,先心病患者需交纳住院押金9900元。白血病患者治疗第一阶段,需交纳住院押金21600元。白血病患者治疗第二阶段,每次需交纳住院押金3000元,最多交纳11次;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或低收入患者办理住院时,先心病患者需交纳住院押金3300元;白血病患者治疗第一阶段,需交纳住院押金7200元;白血病患者治疗第二阶段,每次需交纳住院押金1000元,最多交纳11次。
(三)结算。治疗结束后,定点医院按照实际分组情况与患者结算治疗费用。同时需将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学生儿童按病种付费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和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住院结算单、住院费用结算清单以及住院病历首页等,通过快递等方式分别送交区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办公室)或人力社保局及区县民政部门。区县新农合经办机构或人力社保局及民政部门,在接到定点医院结算单据后,要及时将医院垫付的资金汇入指定账户。
(四)信息报送。定点医院、区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办公室)、人力社保局、民政局要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的登记、统计、分析、汇总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学生儿童按病种付费治疗情况和《北京市学生儿童病种付费信息反馈表》(详见附件5)分别上报至北京市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和北京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
八、资金负担渠道
参合患者新农合补偿部分从新农合基金支出;参保患者医保补偿部分从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低保或低收入患者所需救助资金从医疗救助资金支出。超出现行医疗救助政策的,由区县临时救助资金负担。
九、工作措施
定点医院临床路径组织管理按照《北京市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京卫医字〔2010〕57号)执行,并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56号)进行自我评估。
十、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做好资质审核、单据审核、资金结算、资金监管、宣传、信息上报等工作,积极引导参合、参保患病学生儿童到定点医院就诊治疗。
(二)各定点医院要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严禁拒收、推诿危重患者;严禁将病种范围之外的病种(或关键治疗方法)串换进病种范围内;严禁将病种定额范围之内的医疗费用通过分解住院、分解支付等方式增加患者或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负担。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报《北京市学生儿童按病种付费申报审批单》、《北京市学生儿童按病种付费信息汇总表》。
本通知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北京市学生儿童先心病患者按病种支付费用表
四种儿童先心病分组 | 病种分组付费标准(元/例) | 新农合/医保70%补偿额(元/例) | 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民政按照20%医疗救助(元/例) | 个人缴纳(元/例) |
参合/参保 | 参合/参保+救助 |
第1组:心血管大手术,伴MCC | 27000 | 18900 | 5400 | 8100 | 2700 |
第2组:心血管大手术,伴CC | 24000 | 16800 | 4800 | 7200 | 2400 |
第3组:心血管大手术,不伴CC | 18000 | 12600 | 3600 | 5400 | 1800 |
第4组:心脏瓣膜手术伴心导管操作 | 33000 | 23100 | 6600 | 9900 | 3300 |
第5组:心脏瓣膜手术不伴心导管操作 | 30000 | 21000 | 6000 | 9000 | 3000 |
第6组:先天异常的其它心胸手术 | 25000 | 17500 | 5000 | 7500 | 2500 |
第7组:其他血管手术,伴CC | 24000 | 16800 | 4800 | 7200 | 2400 |
第8组:其他血管手术,不伴CC | 20000 | 14000 | 4000 | 6000 | 2000 |
第9组:新生儿心血管手术,伴重要问题 | 31000 | 21700 | 6200 | 9300 | 3100 |
第10组:新生儿心血管手术,不伴问题 | 29000 | 20300 | 5800 | 8700 | 2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