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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2011年改革计划》的通知


  (十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提高教育的均衡发展水平。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推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府统筹、分级负责、规范有序、社会参与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政府对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的学位补助制度,制订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大对民办义务教育机构的扶持力度,开展委托管理和特许办学试点,促进义务教育在全市范围的均衡发展。探索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完善职业教育体制,研究出台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大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力度,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推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高水平学习型城市和人力资源强市建设。(此项改革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人力资源保障局、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参加。)

  (十五)创新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自主办学机制,推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借鉴国际一流大学成功办学经验,创新深圳大学办学体制机制,深化人事、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改革,建立学术主导、教授治学、管办评分离的现代大学制度。推动南方科技大学法定机构建设,推行全员聘任制,建立自主办学机制。加强高校的国际合作特别是深港合作,积极引进著名大学合作办学,提升高教国际化水平。(此项改革由市教育局牵头,市编办、法制办、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参加。)

  (十六)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医疗卫生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权责一致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公立医院管理模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药分开制度改革,建立公立医院全成本核算制度,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加强公共卫生机构规范建设,保障市民的公共卫生安全。完善多元化的办医格局,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此项改革由市医改办牵头,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财政委参加。)

  (十七)改革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的信访工作新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创新信访工作制度,畅通民意反映渠道,规范信访行为,探索市民反映诉求的新渠道、新方式,用民主和法制的手段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加强三级信访平台建设,创新领导接访方式,建立健全社会多方共同参与、协调化解社会矛盾等工作机制。建立用人单位和员工进行集体协商和谈判机制,积极化解矛盾,协商解决劳动合同、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安全生产保护等问题。(此项改革由市信访局牵头,市总工会、人力资源保障局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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