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快建立完善的保障性住房分配、监管体制,不断提高民生福利水平。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的政策体系。建立完善的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分配、流转体系。创新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优化审核流程,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和退出机制,研究建立保障性住房的循环分配制度。建立有效的征信和信用使用制度,公开申请条件和程序,加大违规作弊的惩处力度,强化保障性住房监督机制。(此项改革由市住房建设局牵头。)
(八)继续推进办事公开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阳光政府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网上行政审批、网上行政执法反馈、网上公共服务、网上公共资源交易和网上监督等五个体系,推进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建立网络问政工作机制和平台。探索公务用车管理的有效途径。扎实推进廉洁城市建设,进一步深化重大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强制度的廉洁性审查,增强制度执行力。(此项改革由市纪委牵头,市财政委、监察局、法制办参加。)
三、其他改革项目
(一)完善重大决策的程序和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政府重大事项、公共政策的决策程序,健全重大事项的听证公示、社会咨询、专家论证和效果评估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此项改革由市法制办牵头。)
(二)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建立廉洁高效的行政组织。健全公共权力监督机制,强化行政问责。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法规制度,强化绩效奖惩。突出问责重点,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此项改革由市监察局牵头。)
(三)加快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创新,率先建立现代事业单位体制。创新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厘清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标准,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加快法定机构改革,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财政供给方式。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完善人员聘用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员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从行政任用关系向聘用关系的转变。实行绩效管理,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推进区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此项改革由市编办牵头,市财政委、人力资源保障局、法制办参加。)
(四)创新前海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深港高层次合作。探索前海新的管理体制机制,借鉴香港的法律和制度、经验、做法,在管理体制、土地开发机制、财税制度、民主决策机制等方面进行超前探索。创新深港合作的体制机制,强化深港在现代服务业、高科技产业、现代城市建设和管理等领域的战略合作,提高深港合作层次和水平。(此项改革由市改革办牵头,市编办、财政委、法制办、前海管理局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