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构建示范区人才培养对接平台。构建示范区管理部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对接平台。定期召开人才培养校企对接会议,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行业指导;建立对接网上平台,畅通对接渠道;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密切人才培养与需求的联系。
4.加强职教集团建设。以高职院校为龙头,以骨干中职学校为基础,联合示范区内其他职业教育机构,组建由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参与的职教集团,深化集团内学校、企业、行业之间在人才培养、资源使用、产学合作、技术攻关、招工就业等方面的合作,推进职业教育集约化发展。到2015年,对应主要承接产业群,建成20个区域性、行业性职教集团。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1.加强专业建设。建设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冶金、化工、非金属材料、家用电器、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技术、公共安全、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文化艺术、旅游服务及现代农业等与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重点相适应的专业群,并面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外包等产业转移需求,新增和调整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建立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专业建设动态调整机制。以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对接、教材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对接为目标,拓展和深化专业内涵建设,增强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针对性、互动性和适应性。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就业率高的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优先支持在工学结合等方面优势突出的专业点。到2012年,建成30个国家示范专业点、200个中等职业教育省级重点专业点和150个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点。
2.推进教学改革。改革教学模式,更新教学手段,增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优化教学环境,重点建设现代化的“技能教室”,强化实践教学;改进考试考核方法,建立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人才培养评价标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考核检查制度,落实完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
开发一批符合国家规定、满足示范区产业发展需要、体现我省特色的地方教材。加强精品课程建设,到2015年,建设180门中职精品课程和120门高职精品课程。
加强职业教育研究和职业教育科研队伍建设,完善省、市、县(市、区)、校职教科研体系,推动职业教育科研与行政决策、学校教学紧密结合。
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弹性学习制度,推行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建立学分互认制度,同层次职业院校之间实行学分互认;建立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互通的高中阶段学籍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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