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皖政办〔2011〕3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0-2015年)》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0-2015年)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5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实施方案》(皖发〔2010〕3号)和《安徽省职业教育大省建设规划(2008-2012年)》(皖政〔2009〕83号),主动适应示范区建设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特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思路
(一)现实基础。
“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省职业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规模持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质量稳步提高、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为我省优化经济结构、实施工业强省战略、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等,做出了重要贡献。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9市59县(市、区)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区域,职业教育发展迅速。2009年末,示范区有中等职业学校347所(其中技工学校63所)、在校生56.6万人(其中技工学校6.2万人),分别占全省的55%、59.1%;有高职院校50所、在校生32.5万人,分别占全省的78.1%、79.5%。
与此同时,示范区职业教育还存在基础能力薄弱、师资数量不足、专业建设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人才培养质量与用工需求不相符合等问题。与示范区产业发展的要求相比,示范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有待快速增强,服务能力需要加快提升,以便更好地为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和人才支撑。
(二)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示范区建设规划总体要求,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安徽省职业教育条例》、《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安徽省职业教育大省建设规划(2008-2012年)》,围绕示范区承接产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保证事业规模、调整内部结构、强化基础能力、深化教产合作、提升服务水平,为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型人才保障,为全省职业教育发展作出改革创新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