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协作,全力推进。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汇报农机安全生产情况,争取得到最大支持。加强警农协作,积极推进公安驻农机警务室的建设,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促进当地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农机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协调,开展联合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并及时把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协商,确保信息互通,提高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效率;市县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实行联合交叉执法行动,统一行动,有力打击。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有关部门、广大群众、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协管员、农机手,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请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每月9日报送《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度统计表》(见附件)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一式两份,一份报省农机安全监理所,一份报当地的公安交警部门;各公安交警部门要主动将整治的相关情况信息提供给农机部门。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应分别于5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具体方案、11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报省农机监理所安全科(传真:65314379;hnnjjlaqk@21cn.com)。省农机监理所及时将阶段性工作情况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传真:66794006)。
附件: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度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11年 月 日
开展打击违法行为次数
(次)
| 出动执法人员数量(人)
| 检查拖拉机数量
(台)
| 查处拖拉机改装加胎行为(台)
| 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数量(台)
| 查处无牌无证机车数量
(台)
| 查处无证驾驶行为数量
(人)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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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
| 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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