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青政发[2011]2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幼儿的健康成长,关系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实现了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还不能完全满足适龄幼儿接受高质量学前教育的需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促进我市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现就加快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加强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为原则,以落实各级政府职责、加大政府投入为重点,建立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各单位举办幼儿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加强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管理,保障适龄幼儿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形成规范有序、人民满意、充满活力的具有青岛特色的现代化学前教育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全市城乡幼儿园标准化水平大幅提高,到2015年全市9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到2017年前全部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全市城乡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显著增强,公办、公办性质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大幅提高,幼儿园收费水平明显降低。到2013年全市城镇公办、公办性质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到城镇在园幼儿总数的90%以上;2020年前全市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数和在园幼儿数分别达到幼儿园总数和在园幼儿总数的80%。园长和幼儿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到2015年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65%以上,到2020年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70%以上。托幼一体化继续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指导在全市城乡普遍开展。到2015年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7%以上,到2020年达到99%以上。全市城乡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保教质量走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二、加大政府投入,增强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