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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抽查情况的通报


  4.农村中小学校乱收费。常宁市板桥镇中学、板桥镇中心小学、盐湖镇中心小学等仍在违规收取试卷费、校服费、补课费、饮水费、明信片费、校卡费等费用,并强制学生搭餐。株洲县古岳峰镇中学2010年秋季向初三年级学生违规收取试卷费30元、报刊费35元、资料费70元。

  5.基层公安部门向农民乱收费。2009年株洲县州坪乡、古岳峰镇派出所向每个村收取治安联防管理费500元。2010年慈利县象市镇派出所向每个村摊派赞助费2000元。

  6.乡镇林业站向农民乱收费。新化县桑梓镇林业站2010年7月向沙塘村违规收取2008年度公益林管护押金461.6元、2009年度公益林管护押金3648.7元。2009年常宁市板桥镇林业站向洪塘村收取技术服务费314元、管护费104元。

  三、处理意见

  1.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惠农补贴资金没有发放到位的,要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补发给农民;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要及时收缴到财政专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违规操作的,要重新审核审批或取消其奖补资格;向村级组织或农民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的,要予以清退。对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的责任。有关整改情况要在2011年4月中旬报省减负办和省纠风办。

  2.加强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各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要深入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明查和暗访相结合、部门检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情况、各类乱摊派乱收费情况作为检查重点,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纪违规行为。对于农民长期反复上访、一直没有解决的农民负担问题,要实行跟踪督办。各市州、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对问题比较突出的乡镇和涉农部门实施重点监控,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3.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责任。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地要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确保减负工作领导责任不缺位。要及时调整和充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将涉及惠农政策和涉农收费的部门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级农民负担监管机构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各地党委、政府要为减负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实力量,保障经费,调动减负部门的积极性,切实把减负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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