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套取、截留惠农补贴。慈利县零溪镇岩桥村用18名村组干部的户头,套取种粮补贴资金和灾损理赔款5万多元,其中1万多元落入干部的私人腰包。该县象市镇谢高村2010年的农业保险理赔款全部打在村干部卡上,没有发放给受灾农户。
4.村级转移支付没有按规定足额到位。少数地方村级转移支付低于省财政厅规定的4万元标准,办公经费不足1万元。衡阳县演陂镇、渣江镇2010年村级转移支付仅为2.8万元。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违规操作
1.没有履行民主议事程序。少数村没有按照一事一议制度的规定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议事,而是乡、村干部说了算,或只召开村组干部会议,多数群众不知情。
2.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审核把关不到位。2010年株洲县所有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和茶陵县大部分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没有按规定报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审核把关。
3.变相搞强行以资代劳和超标准筹资。2009年新化县桑梓镇大部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村按照每个劳动力5-10个工日、每个工日发放50元的标准搞强行以资代劳。
4.奖补资金使用违规。2009年新化县桑梓镇经审批的项目村是5个,但在实施奖补中,这5个村的资金被调剂到9个村,造成大部分村奖补资金只有2-3万元,增加了办事的难度。常宁市板桥镇洪塘村则将2009年的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全部用于农网改造。
(三)涉农乱收费屡禁不止
1.乡镇向村级组织摊派和乱收费。一是向村级组织摊派报刊杂志订阅费。2009年常宁市板桥镇洪塘村被摊派征订报刊杂志17份2468.2元,大大超过省政府规定的限额。二是向村级组织摊派各种费用。茶陵县舱舫乡以修政府大楼名义向各村摊派赞助费,少的5000元,多的20000元。三是违规向村级组织收费。2009年慈利县通津铺镇计生办向黄岗村收取宣传费1000元。
2.村级组织向农民乱收费。2009年茶陵县马江镇麻面村向一农户收取计生违约金4000元、计生押金500元、建房管理费900元;该镇东冲村2009年向3户新建房农户收取设施费共2700元。
3.基层国土资源、规划部门向农民乱收费。一是超标准收费。零陵区菱角塘镇瞿江洞村一农户2009年建新房,上缴耕地占用税1400元,此外,还向县国土资源局缴费1800元、向镇国土所缴费1500元,收费名目不清。二是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仍在收取。新化县国土资源部门向在原宅基地和荒山荒坡上建房的农户违规收取代办服务费、测绘费等费用。三是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安化县东坪镇泥埠桥村一农户2010年拆旧房建新房,向镇规划站缴纳规划设计费1000元、税收2500元、押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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