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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11所一般本科院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所查的11所高校中,大部分学校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重新修订了学校学生培养方案,将公共艺术课程列于文化素质教育限定性选修课程,并规定学生就学期间必须修满2学分方可毕业,并开设了多门任选公共艺术教育课程。在课程教学管理中,有的学校建立了选课申请、学生评价、教学研讨、质量分析等较为完善的管理方法与制度,使艺术教育课程建设更趋规范有序。湖南理工学院还建立了公共艺术课的网络教学平台,使课内与课外的教学与实践得到了很好的结合。不少学校的教师还制作了较为精美的多媒体课件,并发表、出版了与公共艺术课程相关的教改论文和教材。

  所查的11所高校中,大部分学校围绕公共艺术课程的开设,展开了较为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在公共艺术的实践环节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同时也提高了大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促进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和谐的发展。他们不但在全国、全省的大学生艺术展演中,以高水平的表演和展示创造了优美的成绩,还在各类比赛中,获得了多次奖项。在校园内外,体现了当代大学生全面的素质,陶冶了学生的品性,净化和美化了他们的心灵。

  二、存在的问题

  依照专家组检查的情况分析,当前11所高校公共艺术课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有的学校管理机构职责不明确,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缺乏实质性的监管,教学机构不健全,教学管理工作薄弱,缺失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课程介绍,反映出对公共艺术课程认识的不足。二是公共教学的师资供需矛盾突出,专职教师难以得到保障,部分兼职教师缺乏应有的教学资质。三是对教育部“限定性选修”课程的性质把握不准,课程名称不规范,门类不齐全,缺乏对公共艺术课程客观要求的基本认识。个别学校在公共艺术课程的开设材料中存在着虚假数据和相关资料。有的高校对公共艺术课程的学科性、知识性、系统性存在着认识的偏差,对考试的要求缺乏课程考核的基本规范和学科基础知识的要求,对教材的选用不够慎重。四是经费投入不足,有的学校公共艺术的活动场地、设施设备严重不足,难以保证学生课外艺术活动的开展。公共艺术教室、教学场地与相应的教学设备与条件不配套。

  二O一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
部分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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