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注:
一、自筹基建款:指为基本建设自筹的款项;
二、借(贷)款:指为基本建设、购置设备等发生的借(贷)款项;
三、规定收费标准:指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每类学生每学年度的收费标准,要求按表中分列12类学生的结构填报。
高校教育成本监审经费支出情况表(表三)
一、工资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指学校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包括固定工资与国家规定比例的津贴、各类学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的临时待遇。
2.津贴:指学校在基本工资之外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津贴,包括地区性津贴、政府特殊津贴、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及价格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等。
3.奖金:指学校在基本工资、津贴之外,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各类奖金等。
4.社会保障费:指学校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5.其他:指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及临时工工资等人员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学校用于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
1.办公费:指学校用于日常行政管理的费用,包括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
2.印刷费:指学校支付的大宗帐簿、表册、票证、规章制度、资料等印刷费。
3.水电费:指学校支付的水费、电费、污水处理费等。
4.邮电费:指学校支付的信函、包裹、货物等邮寄费、电话费(含个人电话补贴)、电报费、传真、网络通信费等。
5.交通费:指学校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养路费等。
6.差旅费:指学校职工出差、出国的交通费、住宿费、伙吃补助费和杂费以及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
7.会议费:指学校按规定开支的各类会议支出。包括会议的住宿费、伙吃补助费、文件资料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8.培训费:指学校按规定开支的各种培训支出。
9.福利费:指学校按国家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10.劳务费:指学校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翻译费、咨询费、手续费等劳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