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2010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的通告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2010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的通告
(厦府〔2011〕1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2010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政地〔2010〕931号),决定征收集美区杏林街道西亭社区集体土地215328平方米,杏滨街道锦园社区集体土地29461平方米,合计征收土地244789平方米,作为城市建设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征收单位

项目名称

用途

征收面积(平方米)

被征收单位

征地实施单位

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

集美新城区商业招拍二期用地

商业用地

81037

西亭社区居委会

厦门市杏林街道办事处

集美新城区招拍挂二号地块

住宅用地

50069

西亭社区居委会

厦门市杏林街道办事处

29461

锦园社区居委会

厦门市杏滨街道办事处

集美新城区海翔北片区道路二期工程

道路用地

84222

西亭社区居委会

厦门市杏林街道办事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