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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2010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的通告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2010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的通告
(厦府〔2011〕1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2010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政地〔2010〕923号),决定征收集美区杏林街道西亭社区集体土地263481平方米,杏滨街道锦园社区集体土地24293平方米,灌口镇三社村集体土地1664平方米,合计征收土地289438平方米,作为城市建设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征收单位

项目名称

用途

征收面积(平方米)

被征收单位

征地实施单位

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

集美新城区招拍挂四号地块

住宅用地

128276

西亭社区居委会

厦门市杏林街道办事处

纵七路

道路用地

18376

西亭社区居委会

厦门市杏林街道办事处

集美新城区海翔北片区道路一期工程

道路用地

116829

西亭社区居委会

厦门市杏林街道办事处

24293

锦园社区居委会

厦门市杏滨街道办事处

1664

三社村委会

厦门市灌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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