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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2010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的通告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2010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的通告
(厦府〔2011〕1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2010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政地〔2010〕794号),决定征收集美区杏林街道西亭社区集体土地92062平方米,杏滨街道锦园社区集体土地47918平方米,灌口镇三社村集体土地179平方米,合计征收土地140159平方米,作为城市建设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征收单位

项目名称

用途

征收面积(平方米)

被征收单位

征地实施单位

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

上店九年制学校

公共建筑

48132

西亭社区居委会

厦门市杏林街道办事处

2058

锦园社区居委会

厦门市杏滨街道办事处

集美新城区招拍挂一号地块

住宅用地

43930

西亭社区居委会

厦门市杏林街道办事处

45860

锦园社区居委会

厦门市杏滨街道办事处

179

三社村委会

厦门市灌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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