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2010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的通告
(厦府〔2011〕159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2010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政地〔2010〕772号),决定征收集美区杏林街道西亭社区集体土地81152平方米,杏滨街道锦园社区集体土地17338平方米,后溪镇东宅村集体2408平方米,收回位于集美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13010平方米,合计征收(收回)土地136008平方米,作为城市建设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征收单位
| 项目名称
| 用途
| 征收面积(平方米)
| 被征收单位
| 征地实施单位
|
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
| 上店公交枢纽站
| 交通用地
| 1141
| 西亭社区居委会
| 厦门市杏林街道办事处
|
17338
| 锦园社区居委会
| 厦门市杏滨街道办事处
|
湖内九年制学校
| 教育用地
| 57314
| 西亭社区居委会
| 厦门市杏林街道办事处
|
湖内社区服务中心
| 公共建筑
| 22697
| 西亭社区居委会
| 厦门市杏林街道办事处
|
集美新城区横十一路东段道路及岸线整治工程
| 交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 24508
| 东宅村委会
| 厦门市后溪镇人民政府
|
13010
| 国有土地使用权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