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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
(湘教通[2011]3号)


有关单位:

  根据与美国大学理事会的合作协议,国家汉办2011年将继续向美国选派汉语教学志愿者。该项目旨在教授汉语,传播中国文化,增进中美人民之间友好和友谊。参加该项目的志愿者是友好的使者,须具有无私奉献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有独立工作能力。

  我厅负责湖南省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1年1月4日-2011年2月15日

  二、推荐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符合国际旅行健康体检要求;

  3、符合《2011年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志愿者项目》(附件1)报名条件,能够履行《项目》中规定的教师职责;

  4、在职教师,并具有三年以上语言教学经验;

  5、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6、有较强的英语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够在全英文环境中生活和工作;

  7、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三、推荐、选拔程序

  1、推荐人选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根据当地师资力量和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推荐人选。鼓励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学校推荐人选。高校教师候选人比例不得超过我省候选人总数的15%。

  2、报送材料

  (1)《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教学志愿者申请表》中、英文报名表(附件2,可由国家汉办网站下载)。请被推荐人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所填信息应实事求是,内容充实。学校意见栏必须有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和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主管校长手写并签名中文推荐信,不少于600字;

  (3)《健康史及体检表》(附件3),英文填写,并有三甲医院执业医师签字;

  (4)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如有);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5)本科及研究生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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