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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设立湖南省教育援疆援藏项目实施办公室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设立湖南省教育援疆援藏项目实施办公室的通知
(湘教通[2011]26号)


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新一轮教育援疆援藏工作部署,我厅决定设立湖南省教育援疆援藏项目实施办公室,在厅援疆援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专门负责教育援疆援藏项目的具体联络、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等。

  根据工作需要,省教育援疆援藏项目实施办公室挂靠厅民族教育处,设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办公室主任由民族教育处处长兼任,副主任由民族教育处干部和吉首大学预科教育学院负责同志兼任。由吉首大学安排人员做好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吉首大学民族预科教育学院,地址: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民族预科学院,邮编:427000。联系电话:0731-84714933、84712883(省教育厅),15727490101、0744-8380517(吉首大学预科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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