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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十六)在城市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采取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托管、选派院长(主任)等多种形式,综合运用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调整、财政投入等政策,鼓励大医院医生到基层出诊、坐诊。建立基层机构与上级医院预约诊疗绿色通道。
  (十七)完善分工协作机制建设相关政策。提高基层就诊医保报销比例,拉开与城市三级医院的差距;将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回社区就诊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完善财政、编制、价格等方面的政策,为分工协作机制建设创造条件。
  (十八)全面开展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工作。研究制定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合理流动办法,鼓励公立医院执业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六、全面推行惠民便民措施
  (十九)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弘扬白求恩精神、争创群众满意卫生”为主题,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开展以“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目标的“三好一满意”窗口服务单位活动,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二十)改善门诊服务。落实窗口服务规范,改进服务流程,开设简易门诊,三级医院和县级综合医院全面实行电子排队、叫号,缩短患者门诊检查、缴费、取药和办理住院手续时间。开展门诊适宜手术、开设日间病房。推进预约诊疗,二、三级医院专家门诊预约率年内分别达20%、50%以上。方便患者检查,减少预约检查,多种形式方便查询检验检查结果。实行专家门诊“全日制”,加强紧缺专家门诊号的管理。安排好节假日服务,满足患者节假日医疗服务需求。改善服务设施,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
  (二十一)改善急救医疗服务。强化院前急救服务,农村30分钟内、城市(含县城区)10-15分钟内救护车赶到现场规范开展救治、转运,确保急救医疗服务的无缝衔接。强化院内急诊服务,对急危重病人先抢救、后缴费。全省二、三级医院全部组建24小时生命救援队,对住院危重患者及时实施救治。
  (二十二)改善住院服务。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全省三级医院、县级医院全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改善住院保障条件,推行住院服务中心化,为住院患者提供陪检等服务。落实出院患者电话随访制度,三级医院出院患者一周内电话随访率达到100%。
  (二十三)推进大医院延伸服务。重视健康教育和康复服务,普遍开展多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对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康复期患者的康复指导,建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其他专业康复机构协调配合机制,对出院患者指导做好社区康复、家庭康复、专业康复。建立城市三级综合医院和县级医院副高以上职称专家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定期坐诊的制度。
  (二十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持合理检查、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因病施治,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院实际,按规定使用一定比例的基本药物,并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合理使用。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努力控制医疗费用。公开服务信息,医疗机构所有收费和服务项目全部公开、方便查阅。重视医患沟通,充分尊重患方的知情权、选择权。坚持廉洁行医,加大对红包、回扣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受理、认真解决患者投诉,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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