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1〕5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
《2011年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涉及面广,关联度大,社会关注度高。2011年,是完成深化医改近期目标任务的攻坚之年,也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关键一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力争在体制机制综合改革等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在惠民便民措施推行上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下一步改革和长远制度建设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二○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2011年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
为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09〕7号)精神,现提出2011年我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
一、总体原则和工作思路
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坚持点面结合、远近兼顾、突出重点、边试边推,以试点地区镇江市为重点,加强指导,加大力度,在“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等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力争在一些关键领域取得突破;同时,积极推进非试点公立医院改革,紧紧围绕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矛盾,在全省实施一批看得准、见效快的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措施,争取在人民群众得实惠和医务人员受鼓舞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工作中,坚持把实施惠民便民措施和推进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二、加大试点地区镇江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
(一)改革医疗服务体系。以两大医疗集团为核心,强化以产权、技术、管理及服务为纽带的横向和纵向合作机制,有效整合区域内医疗资源,发挥集团化的系统优势,努力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分工、双向转诊的城市新型医疗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方便、价廉和连续的医疗服务。
(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理事会、院长及医院管理层、职工代表大会等的职责。根据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原则,在公立医院人事、分配等重大决策方面简政放权,进一步强化集团理事会的职能,扩大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