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度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及市州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注:实事项目校、备案项目校、自行安排项目校、中心特殊教育学校请分类填报。

  附件4:2011年义务教育(或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条件建设项目规划表

  学校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地址

 

校长姓名

 

联系电话

 

项目

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数量

项目概述

经费预算

(万元)

    
    
    

小   计

   

    
    
    

小   计

   

    
    
    

小   计

   

合计所需经费(大写):

县市区(或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