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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度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及市州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1、2011年合格学校建设项目继续实行网络管理(实事项目校、备案项目校、自行安排项目校分类填报,市州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单独填报),网络填报时间为2011年3月,实事项目校和备案项目校工程进展情况填报从4月开始,每月填报一次(遇“五一”、“十一”、“元旦”重大节日,须提前一周填报),具体要求与2010年一致。

  2、申报材料以市州为单位,于2011年1月31日前(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寄送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黄承瑜,电话或传真:0731-84722964)。

  二O一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1:2011年义务教育(含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实事项目校建设指导性计划表

市  州

计 划 数

备   注

长 沙

39

含1所市州中心特校

湘 潭

25

含1所市州中心特校

株 洲

24

含1所市州中心特校

益 阳

29

含1所市州中心特校

常 德

38

含1所市州中心特校

岳 阳

39

含1所市州中心特校

衡 阳

61

含1所市州中心特校

邵 阳

61

含1所市州中心特校

郴 州

49

含1所市州中心特校

张家界

13

含1所市州中心特校

娄 底

33

含1所市州中心特校

怀 化

31

含1所市州中心特校

永 州

44

含1所市州中心特校

自治州

28

含1所市州中心特校

合  计

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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