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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部署,全省自即日起至2011年年底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要根据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见附件),抓紧研究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江苏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部署,全省自即日起至2011年年底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监管与自律相结合,深入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从非法渠道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以及虚假标识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全面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各类食品安全事故,使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监管体系更加完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行业诚信自律显著增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二、整治重点
  (一)种植养殖环节
  规范奶站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加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管力度,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严厉打击在饲料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强化畜禽饲养、水产品养殖监管,严厉打击在畜禽养殖中违法添加“瘦肉精”等非食用物质和使用违禁药物,以及水产品养殖中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同时,加大对种植养殖业特别是蔬菜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残留、猪肉产品磺胺类残留、禽肉产品硝基呋喃类与喹诺酮类残留、水产品抗生素残留、生鲜乳三聚氰胺以及饲料中违禁药物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监督查验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二)生产加工环节
  督促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纠正不按规范要求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格执行生产和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使用登记等制度。加大对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特别是乳制品、面粉及其制品、水产品、肉及肉制品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严禁非法生产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食品添加物以及在食品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经营流通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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