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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江苏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的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江苏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的决定
(苏政发〔2011〕5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十一五”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经组织考核评审,省人民政府决定,命名溧水等县(市、区)为“江苏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命名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开拓进取,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江苏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名单
(共65个)

  南京市:溧水县 高淳县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鼓楼区 浦口区 雨花台区 江宁区
  无锡市:江阴市 宜兴市 北塘区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徐州市:铜山区 鼓楼区 云龙区 泉山区
  常州市:溧阳市 金坛市 天宁区 钟楼区 武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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