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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各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动员宣传,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形成本辖区、本部门实施方案。市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广泛动员,扩大影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法制办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集中整顿阶段(4月11日至10月15日)
  各区县、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中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活动。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约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开展的实际困难,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全市食品安全现状,在分析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理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各区县、各部门进行检查整顿工作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表彰先进。根据检查整顿活动和调研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责任
  食品安全状况不仅关系着全市800多万常住人口的饮食消费安全,而且关系到中外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关系到世园会的成功举办。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行动要加快、整顿要到位、措施要扎实、成效要牢固”的要求,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各区县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全面抓好任务落实。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二)依法行政,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各区县、各部门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及时沟通,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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