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卫生局制定的《西安市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西安市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实现优质卫生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根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0〕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为核心,以提升农村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以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和利用为切入点,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缩小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试点,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加大对口支援力度,提高农村卫生资源利用率和综合服务能力,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形成较为完善的分级医疗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真正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三、试点范围
阎良区、长安区、临潼区、蓝田县、周至县、高陵县、户县等7个区县各确定1-2个医疗卫生条件好、综合实力强的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企事业医院)与1-2个重点乡镇卫生院建立一体化管理,实施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
四、工作内容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提出的“三个统一,三个不变”(即人员统一管理、财务财产统一管理、医疗业务统一管理,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不变、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和任务不变、财政投入供给机制不变)的原则,把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连为一体,建立互为依存、优势互补的协同关系。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整合医疗卫生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