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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南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戏剧节(第二届湖南校园戏剧节)的通知


  五、奖励办法

  本届戏剧节活动将设立以下奖项

  (一)优秀剧目奖、剧目奖;

  (二)优秀表演奖、表演奖;

  (三)优秀编剧奖、编剧奖(每个剧目限1名);

  (四)优秀导演奖、导演奖(每个剧目限1名);

  (五)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励获得优秀剧目奖的指导教师(每个剧目不超过3名)。

  六、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成立第二届湖南校园戏剧节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湖南艺术职业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53号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务处,邮编:410012,联系电话: 88857085,0731-88886049(传真),电子邮箱:54123039 @ qq.com,联系人:李爱军,13807317757,汤滔,13874928535。

  各高校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校戏剧节活动。

  二O一O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湖南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戏剧节(第二届湖南校园戏剧节)参赛剧目报送表

参赛学校

 

剧目名称

 

戏剧形式

 

导  演

 

编  剧

 

指导教师

 

演员人数

 

演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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