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11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6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2011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西安市2011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推进2011年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早日实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结合我市创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我市创模工作现状
对照《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2011年施行)要求,考核内容包括基本条件3项,考核指标23项,目前我市3项基本条件已达到考核要求,23项考核指标中,已有19项符合或基本符合考核要求,尚有4项指标未达标。一是市辖区内水质未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市域跨界断面出境水质未达到要求。2010年我市11条河流24个断面中,7条河流、16个监测断面不达标,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仅为33%;二是城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不足85%以上。2010年我市优良天数达到304天,但距离国模311天还有很大的差距,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0.126毫克/标平方米,略高于国家二级标准(0.1毫克/标平方米);三是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小于9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远低于40%。2010年我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1.54%,城市污水再利用率不足4%;四是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不能满足国家新排放标准。另外,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考核指标达标还不稳定,环保能力建设和城乡结合部周边环境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从目前我市创模工作现状来看,要实现预期目标,时间很紧迫,任务很艰巨。
二、工作目标
在持续巩固和提升22项已达标指标的基础上,2011年努力实现不达标指标“一达标三提高”创模目标。
“一达标”即10月底前完成江村沟垃圾渗滤液深度处理工程,实现渗滤液全收集全处理,达到国家渗滤液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