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迎世园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发〔2011〕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旅游局报送的《西安市迎世园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西安市迎世园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意见,为2011西安世园会圆满举办,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不断提升西安旅游服务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十二五”规划为牵引,以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和建设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为目标,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按照整治与规范并重、整治与发展相协调的思路,扎实开展整顿治理,建立长效机制;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市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发展和旅游业的升级转型。
二、工作重点及职责分工
整顿规范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监督管理、企事业单位配合、民众广泛参与和标本兼治的原则,重点解决“零负团费”、诱导或强迫消费问题,旅行社挂靠承包经营行为,以车为体的非法“一日游”行为,东、西七、八路、解放饭店门前和主要交通路沿线“黑社”、“黑导”和“黑车”拦车拉客行为,社会涉旅单位的欺客宰客行为,旅游集散地、旅游景区及周边旅游环境标准不高的问题。
(一)职能部门责任分工
1.遏制、扭转“零负团费”低价操作模式
旅游部门牵头,工商、物价部门配合。对旅行社不正当竞争,以低于实际成本进行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再通过增加消费项目、收取回扣等方式牟利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制止和查处诱导、强迫消费行为
旅游部门牵头,工商、物价、质监部门配合。对旅行社执行国家旅游局会同国家工商总局推出的新版旅游合同--《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及市旅游局推出的《团队国内旅游合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旅行社按照国务院《
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并严格履行,对不依法签订旅游合同和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对诱导、强迫游客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旅游购物和自费项目严重质价不符以及违反合同约定“加点”、“减点”、“换点”和压缩合同约定的游览时间等行为,依法及时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