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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学习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技能”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学习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技能”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长住建发[2011]134号)


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市建设工程执法局,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先导区项目建设部,高新区规划房产建设局,市轨道集团,各区、县(市)住建局(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在长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今年5月12日为我国第三个“防灾减灾日”,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为“防灾减灾从我做起”。根据省住建厅内部明电《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1年防灾减灾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明电[2011]13号)和长沙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技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长应急办函[2011]3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的提高,根据市应急办统一安排,定于5月12日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学习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技能”为主题的宣传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正面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其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基本知识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提高全社会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识和责任,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的防止建设工程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确保我市各项建设工程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宣传日时间

  5月12日8:00-17:00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宣传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和处置规程,宣传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应对突发事件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宣传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知识。

  四、宣传形式

  1、自主宣传。宣传活动期间,市安监站、各区、县(市)住建局(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以及在长各施工企业要在本辖区、本企业和施工现场设立宣传点,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展放宣传图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知识竞赛,举办知识讲座和文化活动,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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