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材料准备
参加复审的企业应按《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其中包括:
(一)企业近3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报告(编写提纲可参考附件2)。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交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及备案批复)(交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由具有资质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格式参考中国注协《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原件)(中介机构名单可登陆市财政委网站http://www.szfb.gov.cn/xwzx/xwtzgg/201003/t20100309_1481224.htm或我委网站http://www.szsitic.gov.cn/Index20/386.shtml进行查询)。
(五)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附加盖公章的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信息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专业技术职务、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等信息)。
(六)经符合《认定办法》规定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交复印件验原件)。
(七)企业近3年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主要包括研发项目数量、投入经费、参与人员数量等概况,每个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起止年限、投入经费、参与人员、创新点以及所取得成果等,可提供立项合同(任务书)及验收报告作为附件参考)。
(八)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的情况说明,可提供产学研合作协议、研发机构简介及相应的设施和设备明细、企业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
(九)近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一(加盖企业公章)。
四、名称变更企业
名称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尽快办理所拥有知识产权的权属人的变更手续,否则将无法参加复。须准备材料如下:
(一)基本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