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为2008年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须在2011年进行复审,复审将于近期展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做好复审工作,请各有关企业按要求做好复审有关准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置系统密码
(一)找回密码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点击首页右上角【企业申报】,再点击【密码找回】,输入注册号、法人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等信息(输入内容需与注册时所填写的信息一致),系统会将激活链接发到原注册邮箱,请在30分钟内进入原注册邮箱点击系统发回的链接,设置用户名和密码。如超过30分钟,该链接会自动失效(具体操作可参看附件1)。
(二)查询系统注册号
如忘记原系统注册号,可于5月9日-27日期间前往科技大厦二楼202室进行查询,查询系统注册号须提交以下书面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被授权人的手机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查验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修改邮箱
如原注册邮箱已经失效,无法接收系统邮件,请将加盖公章的修改邮箱申请文件传真至83671211或83671443修改邮箱。建议使用类似126、163、sina、sohu、yahoo等公共邮箱,不要使用企业网站的邮箱。
找回密码的业务联系电话:83699738、83699866、83671210。
二、完善注册信息
找回密码后,请立即登录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对“注册信息”和“核心信息”进行完善和修改(上述两项信息项下的内容均为必填项目)。注册信息修改只需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核心信息的修改则需在系统提交后将《核心注册信息修改申请》(说明信息变更前后的情况并盖公章)传真到83671211或83671443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