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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苏州市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及各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方案》精神和江苏省、苏州市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加强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以查促建、纠建结合,在提升医疗技术水平的同时更要注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各市、区卫生局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我局将在7-9月份,对二级以上医院,组织督导检查。各市、区卫生局在9月22前将督查总结报我局医政处。省卫生厅将在10-11月组织对二、三级医院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抽查。
  (三)总结交流阶段(2011年3月)
  总结各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经验和成效,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
  三、突出主题,落实重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卫生部《方案》和省厅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活动主题,坚持内涵建设与社会宣传相结合、全面梳理与重点整改相结合、全面改善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安全相结合,医院自查与行政督导相结合、当前任务与长远建设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深刻理解和把握各项活动内容的具体要求,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细化整改措施,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广泛开展多层面的宣传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医学科学观。
  一是要落实“志愿者医院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志愿者医院服务”活动,各二级以上医院要建立工作组织,招募志愿者队伍,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医院服务”。
  二要以贯彻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为重点,全面梳理医疗机构开展的医疗技术情况,严把医疗技术准入关。
  三是要积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定期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评估,及时上报评估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
  四是狠抓各项核心制度落实。严格按照卫生部的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病理科、新生儿病室等专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以及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的要求,加强重点科室、部门的建设与管理。
  五是加强手术与麻醉医疗安全管理、采供血与临床用血管理、药品使用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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