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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突出整治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和小型餐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餐具、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情况,设施设备检修和运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
  在全市深入开展预防食物中毒专项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制,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生熟交叉污染,餐具、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等行为,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严格规范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承包经营行为,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和农村地区学校的监督。开展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专项整治,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大力推进餐饮单位示范街、镇(片)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提高餐饮单位整体卫生管理水平。
  (三)落实索证索票,强化追踪溯源。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抽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的行为。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等行为。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
  (四)加大监督抽验,严查违法添加。认真落实2010年餐饮服务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大对餐饮具消毒、熟食制品、现制果汁监督抽检工作,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和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了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措施,确保餐饮具消毒效果,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五)强化责任意识,实施重大保障。坚持“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餐饮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职责,严格工作规范,做好接待单位的培训、监测评价、事前检查、事中监督、事后总结等工作。要认真研究制定“春节、中秋、国庆、中高考”等重大节日、大型会议和重大接待活动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全面落实各项保障制度和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加强检查和巡查,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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