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卫监督〔2010〕15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苏州市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苏州市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38号)精神,进一步巩固整顿工作成果,依法履行市政府明确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职责,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确保我市公众饮食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顿目标和重点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加快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餐饮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整顿工作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和小型餐馆为重点场所。通过整顿,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使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得到及时查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任务及措施
各级卫生部门要紧紧围绕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主要问题,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安全专项整顿工作,以贯彻落实《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重点,以开展餐饮具消毒、食用油脂安全专项检查和上海世博会餐饮安全保障为契机,依法整顿和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我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一)强化许可管理,严查无证经营。认真贯彻落实《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严厉查处以不正当手段骗取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严厉查处不按规定及时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