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旅游景点餐饮单位和小型餐饮的卫生监管。各地应加大对旅游景点周边及“农家乐”等小型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巡查,对无许可证或不符合基本许可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要坚决取缔。通过大力推进餐饮单位示范街、镇(片)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提高餐饮单位整体卫生管理水平,各示范街、镇(片)监督覆盖率100%。
(六)强化农村地区餐饮卫生监督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增加对农村地区及城乡结合部的小餐饮单位、农村集体聚餐、流动供餐的巡回监督频次,动员广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进一步加强对民间厨师及农家宴的管理,对一次性聚餐人数较多的农村集体聚餐要加强卫生指导,预防食物中毒发生。
三、加强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卫生执法人员要做好对餐饮经营者的宣传指导工作,加强人员培训,督促其切实履行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第一责任。强化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卫生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范,餐饮加工过程中严格杜绝生熟食品交叉污染、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加工食品等现象。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的食用油、调味品、食用盐、水产品、畜禽产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原料的监督检查,对恶意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原料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形成威慑力。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如用化工原料加工食品或在食品加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案例,要依法予以严惩,涉嫌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强化应急处置,加强信息沟通
各地要高度重视春夏季和旅游旺季食品安全预防和监控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处置。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迅速控制事态,积极做好患者救治、善后处置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认真执行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应急值守,明确相关责任,畅通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迟报、瞒报、漏报或谎报的单位和负责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加大宣传,提高群众保护意识
针对春夏季及黄霉雨季节食物中毒特点,各地要加大食品安全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的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其他媒介,向社会和群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市卫生局将适时对各地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地于9月24日前将预防食物中毒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统计汇总表上报至苏州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联系人:嵇羚,联系电话(兼传真):68262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