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问题解决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苏卫监〔2010〕12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大兴“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尽责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之风,根据市作风效能办《关于开展“问题解决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问题解决月”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0年7月。
二、活动安排
(一)排查问题(7月1日-6日)。机关各处室、有关直属单位深入基层及服务对象,广泛听取和收集对本部门服务意识、服务效率、依法行政、廉洁履职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走访企业。选择10家左右有代表性的企业(服务单位)征求意见,主要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服务要求、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责任部门:监督处、市卫生监督所)。
2.走访医院。选择5家左右市区医院,了解对卫生局服务基层医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责任部门:医政处、办公室、规划财务处)。
3.走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选择5家左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主要了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遇到的困难,出现的主要矛盾,居民群众的反响。(责任部门:社区卫生处、信息处)。
4.走访疾控、妇保单位。深入到市、区疾控、妇保单位,主要了解疾病预防与控制、妇幼保健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任部门:疾控处)。
5.走访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主要了解窗口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服务对象对卫生局窗口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责任部门:行政许可处)。
6.走访离退休干部。深入到离休和退休干部中,了解对预防保健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责任部门:保健处、组织处、科教人事处)。
7.走访医疗服务对象。深入机关、街道社区、病人中,了解群众对医疗服务态度、质量等医德医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室、宣传处)。
(二)解决问题(7月7日-25日)。各责任部门对排查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对在“问题解决月”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有一定难度、但经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千方百计进行解决;对需多部门协调、近期难于解决的问题,由局统一研究后,上报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