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首批省知识产权战略试点企业试点工作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粤知产〔2010〕138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知识产权战略试点企业:
首批省知识产权战略试点企业试点工作历时2年,已于2010年8月结束。根据《关于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知规〔2007〕302号)要求,我局决定对首批省知识产权战略试点企业试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和各有关试点企业应参照
《广东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认真地开展考核验收工作。
二、我局委托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开展本地区试点企业的考核验收工作,并视情况参与部分地区的验收。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考核验收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
三、各试点企业应提交试点工作总结和本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总结内容包括试点单位在试点期间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在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制定与运用中的主要做法及成效、经验教训等,并就在实施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的背景下省知识产权局如何推进实施企业层面的知识产权战略提出建议。
四、请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于2010年11月1日前将本地区试点企业的试点工作总结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电子件请一并发送至 zscqj_cyc@gd.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工作方案
附件2:首批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试点企业名单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
广东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
工作方案(试行)
一、目的意义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提高核心竞争能力,争夺国际市场的重要手段。我省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获得更大的主动权,必须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积极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并把其纳入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