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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苏州市区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的通知

  (一)流动人口集中务工企业健康促进。选择一家流动人口集中务工的企业,通过建立心理咨询室和情感宣泄室、心理咨询信箱,提供专业的心理知识讲座、组织团体的心理活动、一对一心理咨询、建立心理健康测试系统、定期对流动人口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等活动,及时了解流动人口的心理健康状态,及时进行健康关怀干预,增进流动人口人际沟通及社会活动能力,避免出现深圳富士康现象。(责任部门:市爱卫办、健康办)
  选择三家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建筑工地,通过播放健康宣传片、发放健康素养读本、开展专家咨询义诊、艾滋病免费咨询检测、健康咨询、发放急救包、避孕套等活动,提高其健康素养和技能。(责任部门:市卫生局疾控处)
  (二)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健康促进。选择一家流动人口集宿区,通过在住宿区室外、宿舍楼道内、员工活动室内建立多方位、立体化的健康教育阵地,添置健身器材和健康图书,营造健康支持环境。组织健康素养基本知识讲座,使流动人口在苏务工期间能够感受到家的温暖,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责任部门:市爱卫办、健康办)
  (三)流动人口子女健康促进。依托社会优势资源,开展“同一蓝天下 健康我成长”--苏州市流动人口子女健康促进活动,采取分组讨论,实地情景模拟,模拟训练,趣味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方式,传播心理卫生、饮食卫生、社会伤害等预防及自救训练,培养沟通能力、社交能力、抗挫能力和自立能力,增强新苏州青少年健康自护意识和安全自救能力,提高新苏州青少年的健康素养水平。同时建设全市首家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健康教育园,填补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健康教育园空白,作为学校学生校内互动健康教育阵地、健康文化传承载体、也作为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校际间健康教育交流的活动场所。(责任部门:市爱卫办、健康办)
  (四)流动孕产妇和新生儿应急救治补助。为确保贫困流动孕产妇和新生儿在发生危及生命的并发症或合并症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不因贫困而放弃生命,以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母婴应急救助经费为预留应急资金,用于补助医院对贫困危重孕产妇及婴儿在危重期进行医疗救治的成本费用,包括抢救用的药品、血液制品、必要的检查、心电监护、呼吸机等。(责任部门:市卫生局疾控处)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苏州市区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苏州城区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三区三城”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体现机关服务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各区卫生、爱卫部门和各干预点负责单位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未被列入干预计划内的区也要积极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健康促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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