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专利条例》宣传贯彻方案的通知
(粤知政〔2010〕162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
广东省专利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已于2010年9月29日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0年12月1日起颁布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
《条例》,我局制定了
《条例》宣传贯彻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和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开展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并及时将开展活动情况报我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
一、工作目标
《
广东省专利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专利法制建设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坚持正面引导,突出宣传重点,在全社会掀起学习
《条例》的热潮,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专利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升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依法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举行
《条例》新闻发布会
建议由省大人常委会办公厅牵头,省人大法委、法工委、教科文卫委、省知识产权局配合做好发布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省内外主要媒体进行报道,并现场发放
《条例》、《
专利法》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