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省各级国资监管部门牵头、相关国有股东单位配合,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决策程序进行全面梳理,研究改进程序的意见和办法,将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事项与常规事项的集体决策实行差异化处理,减少环节,缩短审批时间,解决决策链条长、决策环节多、涉及人员广的突出问题,防止内幕信息多头泄露。
陕西证监局、全省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有股东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相关制度,防范并购重组信息披露前的股价异动。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在依法披露前,市场出现相关传闻,或上市公司股票出现异常交易时,股东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必要时,应督促上市公司申请股票紧急停牌。
(三)建立对内幕交易监管和违法案件查办的综合防控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多部门联动协作执法机制。陕西证监局要密切关注内幕交易线索,发现股价异动和涉嫌内幕交易的迹象,应按相关要求和程序及时启动调查或稽查工作。陕西证监局、省监察厅要加强在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上的工作联系和协调配合,建立查处内幕交易行为的快速反应机制。发挥专业监管和行政监察的互动优势,加强监管联动和案件查办,形成对党政机关、国有股东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相关中介机构在内幕信息管理和内幕交易防控上的有效监督。陕西证监局、省公安厅要建立和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内幕交易大案要案的联合办案和提前介入机制,提高查处效率和打击效果,增强执法威慑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良好社会氛围。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几年内幕交易的典型案例,配合相关制度法规的出台,进行法规普及和警示教育,不断深化相关人员对内幕交易危害性、内幕信息保密重要性的认识,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良好舆论氛围。陕西证监局要深入开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关于内幕交易防控的专题培训工作。省监察厅要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为抓手,安排好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控股企业高管人员的警示教育。省国资委要会同陕西证监局举办针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的专题培训,增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股东单位相关人员防范内幕交易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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