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11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1〕35号)
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人民政府2011年度立法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2011年度立法计划
一、力争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16件)
(一)地方性法规(11件)
1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 省民政厅2 月
2
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 省民政厅 2月
3陕西省价格条例省发展改革委 (省物价局) 4月
4陕西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6月
5陕西省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6月
6
陕西省国防教育条例(修订) 省军区 6月
7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省扶贫办8 月
8陕西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条例 省发展改革委 10月
9陕西省环境保护条例 省环境保护厅 10月
10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省科技厅 10月
11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 省残疾人联合会 10月
(二)省政府规章(5件)
1陕西省高速公路广告设施管理规定 省交通运输厅
2陕西省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管理办法 省水利厅
3陕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省安监局
4陕西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省公安厅
5陕西省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省公安厅
二、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3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