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铜川市王益区等4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陕政函〔2011〕76号)
铜川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铜川市耀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铜政字〔2010〕39号)、《关于宜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铜政字〔2010〕48号)、《关于印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铜政字〔2010〕49号)和《关于〈王益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铜政字〔2010〕5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王益区、耀州区、印台区、宜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在《规划》实施期间,你市要督促各县(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布局和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正确处理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促进各县(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一)王益区: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109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0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24337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727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2平方米以内。
(二)耀州区: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98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533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9645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72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5平方米以内。
(三)印台区: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137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133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4809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353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2平方米以内。
(四)宜君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344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333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3699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428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8平方米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