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创建工作的意见
(陕政发〔2011〕1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就开展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主题,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作为中心任务,注重预防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并通过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区域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高。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以奖代补、动态管理的原则,逐步有序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全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目标任务
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建设目标: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有力,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监测体系健全,应急处置及时,宣传工作深入,基本品种安全,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具体目标是:
(一)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县、乡(镇)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完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分工明确;县、乡(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建立健全。
(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完善。基层快速检测体系建立,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到位,检测计划和信息发布统一有序,各环节检验检测经费得到保障。
(三)食品安全监管有力。各环节监管体系健全,工作到位,产地重点品种抽检覆盖面达60%,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
(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完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及时处理率达100%;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应急体系延伸到街办和村级组织、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五)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到位。农村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农村家宴、农贸市场监管制度健全,食品流动摊贩和小加工作坊管理规范,边远乡村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