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1年苏州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安医组〔2011〕1号)
各市(区)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有关医院:
为认真贯彻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关于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41号)和《2011年江苏省平安医院工作要点》(苏安医协组〔2011〕1号),结合我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2011年苏州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2011年苏州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点
1、切实加强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工作需要,制订相关文件,健全办公室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办公室职责、任务。适时召开办公室工作会议,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形成部门协作合力。总结三年来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动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2、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对现行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进行评估,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挥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作用。到年底,全市所有一级以上医疗机构、50%的门诊部和诊所等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使我市医疗责任保险的参保率继续走在全省前列。进行医疗意外保险的可行性调查研究,探索建立医疗意外保险制度。
3、强化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完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各项制度,争取各级政府的经费的投入。适时组织相关培训、检查指导。
4、加强调保结合机制研究。经常召开医疗机构、保险公司、调解委员会协调会议,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对策措施,努力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协调机制,畅通医疗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沟通渠道。召开相关工作会、研讨会议、座谈会推进两项重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性文件,努力建立调保结合工作机制。
5、依法科学处置重大在患纠纷。认真学习、宣传、贯彻《
侵权责任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苏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医疗机构处置医疗纠纷的能力。加强同公、检、法等部门沟通联系与信息交流,积极应对、认真处理各类医患矛盾纠纷,认真分析近年来医患矛盾纠纷的形成原因、发生经过、处理路径和结果;研究引导医患纠纷处理的理性、合法化渠道和措施,坚决打击“医闹”,努力将各类医患矛盾纠纷的处理引入合法化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