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医药卫生系统2011年宣传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卫宣〔2011〕2号)
各市、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苏州大学各附属医院,各市属医药卫生单位:
现将《苏州市医药卫生系统2011年宣传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宣传工作计划,并于2011年2月20日前,报市卫生局、食药监局宣传处。邮箱:liuhb9911@sina.com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苏州市卫生系统2011年宣传工作意见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全市卫生宣传工作,树立卫生行业形象,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增强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高技术、高风险、高难度的认识和理解。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工作者的良好风气,营造与卫生改革发展相适应的良好舆论环境,促进卫生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三区三城”建设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就做好2011年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医药卫生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坚持突出主线、围绕中心、把握规律、服务大局、普及知识、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百姓、求实创新、务实高效的原则。为卫生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围绕中心任务,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行业和单位的特点,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宣传卫生改革发展大局和各级各类先进典型。要围绕医药卫生改革发展重大问题,重点在以下方面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
一要大力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和具体部署,尤其是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的新经验、新举措、新成果,以及卫生改革发展给城乡居民带来的健康实惠,宣传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开展便民利民惠民服务的措施,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感。充分展示医药卫生系统在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二要大力宣传卫生行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依靠科学、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控和处置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的事件。充分展示医药卫生系统,加强管理、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准的便民利民举措。
三要大力宣传我市深入开展健康城市、爱国卫生,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普及健康知识和医学科普知识,引导公众倡导科学的健康生活方式。充分展示医药卫生系统为人民的健康和幸福、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和无私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