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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南岳衡山核心景区“车索一体化”票价的批复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南岳衡山核心景区“车索一体化”票价的批复
(湘价函[2010]106号)


衡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实行南岳衡山核心景区“车索一体化”票价的请示》收悉。鉴于南岳衡山核心景区试行“车索一体化”票价以来,上山的社会车辆数量急剧减少,景区环境和交通秩序大为改观,公司服务质量较好,社会反响平稳,经研究,现就“车索一体化”票价批复如下:

  一、为保护南岳衡山核心景区生态环境,维护景区良好交通秩序,同意南岳衡山核心景区“车索一体化”普通单程票价为40元/人次,往返普通票价70元/人次,以上票价均含由衡阳市人民政府组织征收的1元价格调节基金。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车索一体化”票价对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学生、7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士家属及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人员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对旅行社及团体游客可根据游客规模给予不超过10%的优惠,对团体香客的优惠幅度不得突破15%。

  三、“车索一体化”后,应本着环保、便民、安全、自愿的原则,实行与进山门票分开售票。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游客购买“车索一体化”票。同时要配合落实政府关于禁止社会车辆进山的规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安全正点运行、各站停靠,方便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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