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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苏粮检〔2010〕4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为巩固2009年粮食清仓查库成果,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监管,确保粮食安全和市场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决定,结合2010年春季粮食库存普查,开展本年度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现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0〕2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含地方临时储备粮,下同),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二、检查内容

  (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情况,与银行收购贷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二)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09年度中央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地方储备粮执行相关轮换规定情况。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五)粮食仓储管理情况。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六)涉及粮食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

  三、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以2010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督察、汇总整改等5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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