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关于举办2010年省内粮食产销对口衔接洽谈会的通知
(苏粮办〔2010〕30号)
各市粮食局: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省粮食产销区对口衔接关系,促进省内粮食供求平衡,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省内产销区现场对口衔接洽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形式
继续实行“省局牵头、市局组织、企业运作、对口衔接”的方式,本着精简规模、注重实效的原则,产销区各省辖市组织境内各类粮食企业到现场洽谈合作。
二、对口地区安排
为促进省内对口产销衔接关系的长期、稳定发展,2010年产销区对口衔接市保持不变。具体安排是:南京市、无锡市对口徐州、淮安、连云港、扬州市;常州、苏州、南通市对口宿迁、盐城、镇江、泰州市。
三、活动现场组织
以对口衔接关系的每一组产销市为活动单位,确定扬州、苏州两市粮食局分别为今年活动现场承办方,各省辖市粮食局负责组织并带领辖区内企业到现场参加洽谈,各市参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人。
四、活动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4月15日前,产、销区的市、县粮食局发布相关信息,组织辖区内意向粮食企业做好参与对口衔接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活动现场承办市主动与同组的其他市联系,确定现场洽谈的时间、地点、活动议程安排以及参会企业代表名单和合作意向等具体事项,并报省局调控处。4月30日前,各对口衔接地区分别在确定的现场洽谈地点开展活动,省局分别派员到洽谈活动现场参加并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