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积极推进司法行政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做好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持。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进一步充实壮大司法行政专业人才队伍,使人才总量有较大增长,人才结构与事业发展相适应。鼓励通过再教育提升学历,并运用学历政策的杠杆作用,将专业选择引导到司法行政工作急需的方向上来。鼓励通过岗位锻炼,增长专业知识,在实践中提高专业能力,在思考中培养专业品质,实现岗位成才。修改完善有关评审办法,继续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五、坚持全面统筹和改革创新相结合,着力加强队伍科学管理
18.加强执法和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以公开促公正,以规范保公正。进一步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职业规范、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服务规范、狱政、所政和政务等公开规范。对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实行公开,对容易发生执法偏差、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重点执法执业环节和领域,加强监督检查,改进执法执业方式,细化执法执业标准,严密执法执业程序,提升执法执业公信力。规范律师内部运作,完善分配机制,整合人力资源,加强团队合作和专业化发展,加快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的转型升级。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司法所履行职责的能力。
19.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落实《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知情度、关联度和广泛性、代表性原则,改进干部选拔配备民主推荐和考察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继续推进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制度,严格把握条件,改进考试测评方式,突出岗位特点,注重实际能力,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积极探索建立与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相适应的干部能上能下、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做好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加大机关和基层双向挂职锻炼力度,积极探索和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司法行政机关与其他党政部门之间的挂职交流。认真执行《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细则》,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信息公开,加大对违规用人问题的查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