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进一步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教育,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严格按照《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健全集体领导制度,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完善领导干部问责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要情况报告、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开展领导班子建设专项巡视巡查工作,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约束。
9.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结合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司法厅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内容、方法。加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力度,坚持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制度,建立起多层次、多途径、全方位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切实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10.加强干部协管工作。加强对地方培养使用司法行政系统后备干部情况的了解,积极与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沟通,主动配合做好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继续做好市属监狱劳教单位领导班子双重管理的调研工作,争取出台指导性意见,主动协助地方党委和地市司法局做好市属监所领导班子成员的培养、选拔、考核、管理和配备。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市属监所协管干部的教育培训,逐步探索建立省属市属监所干部互相挂职学习和交流锻炼机制。
三、突出固本强基和激发活力,着力加强司法行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11.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提高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学习标兵”活动,建立“读书小组”,开设读书专栏、网上学习论坛,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优化党员干部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